1.加油站的加工工藝設備與外站建、構筑物中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25m及其小于或等于防火安全距離的1.5倍,鄰近一側應設置相對高度不低于2.2m的非點燃實體圍墻.
2.加油站的加工工藝設備與外站建、構筑物中間的距離超過防火安全距離的1.5倍,且超過25m時,鄰近一側應設置隔離墻,加油站,能為非實體圍墻.
3.朝向進、出入口之路的一例宜設置非實體圍墻,或敞開式
一新改、擴、遷建加油站須經預核準,申辦人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縣區經貿局審核意見;
2、企業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地理位置圖、平面布局圖、外觀設計圖、預先核準登記表,消防、土地、規劃部門初步意見。
二申領經營批準---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縣區經貿局審核意見
2、消防、規劃、土地、技術---部門意見提交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申報認定程序
1、由項目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加油站項目建設,連同相關材料一并報所在縣區經貿局,經---后由縣區經貿局報市經貿委;
2、市經貿委受理后,先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加油站施工,后對項目進行實地勘察。合格的,轉報省經貿委,否則,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加油站詳細地址挑選經營規模明確:在城市建成區不可在基本建設一級加氣站。
位置:加油站挨近市政道路,不適合選擇城市干道的交叉口周邊。車子入口和出口應分離設定。機動車輛出入口,應首先考慮到在產業基地附近級別少的路面---配,如需在不一樣等組的城市道路上設立好幾個機動車輛出入口的,應根據附近道路等級,按從低于高的次序分配。
明確好周圍環境,水電工程標準,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