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稱其為“知識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定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
包括著作權與工業產權
-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的人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書籍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權與商標權。
-的含義指公民和法人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所創造的成果-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權、-權、商標權等。
這些權利旨在保護知識產出的-性和-性,同時使創造者能夠以某種方式受益于他們的創造。著作權是指個人創作的文學、藝術、科技等作品,如小說、詩歌、音樂、繪畫等,其創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和非專有權利。
-權是指對在一定期限內,男人在發明的某種產品或者是發明的方法,享有的獨占權利。商標權是商業標識的獨占權,如商標、服務標志、商號、公司名稱等,軟件著作權申請代辦,它能夠幫助消費者和企業之間建立-,在市場競爭中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法律之所以要將原本自由的信息轉變為屬于創造者的財產,是出于推動科技發展、社會進步和保護某些特定利益的公共政策的需要。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識都產生-。同時,-一詞語的外延也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也不斷完善。
-的客體是具有非物質性的作品、創造發明和商譽等,它具有無體性,必須依賴于一定的物質載體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