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與軌道
1.塔吊的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嚴格按照其說明書規定進行。一般情況路基土壤承載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15t以上>0.2mpa。并應整修平整壓實,其上鋪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
2.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鋼筋混凝土或鋼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說明書規定如16×240、180×260等,枕木長度應至少比軌距尺寸大 1 200 mm。當使用一長兩短枕木排列時,應每隔6m左右加設一根槽鋼拉桿以-軌距。枕木間距為600mm。當使用定型路基箱時,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3.軌道的兩側應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釘釘牢或用壓板壓牢,不得缺少和松動。軌道的接頭應錯開,接頭處應架在軌枕上,兩端高差不大于2mm,接頭夾板應與軌道配套并應將螺栓全部裝滿、緊固。
4.軌道水平偏差在縱橫方向上不大于1/1000。應使用水平儀,在兩條軌道上,10m范圍內,分別測不于于三點,取期平均值。
5.距軌道終端1m處,設置-位置阻擋器止擋器,其高度應大于行走輪的半徑,以阻擋住斷電后滑行的塔吊不出0軌。
6.固定式塔吊的基礎施工應按設計圖紙進行,其設計計算和施工詳圖應列入塔吊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之一,施工后應經驗收并有記錄。
電氣安全
1.塔吊電纜不允許拖地行走,應裝設具有張緊裝置的電纜卷筒,隨塔吊行走卷筒自動將電纜纏繞,浮式起重機力矩儀,防止電纜與枕木磨擦或被軌道上雜物纏繞發生事故。
2.施工現場架空線路與塔吊的安全距離,按照臨時用電規范規定: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置或被吊物邊緣10kv以下架空線路邊線zui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當小于此距離時,應按要求搭設防護架,夜間施工應有36v彩泡或紅色燈泡,當起重機作業半徑在架空線路上方經過時,其線路的上方也應有防護措施。
3.當現場采用tt系統時,塔吊應進行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4ω;當采用tn系統時,除作保護接零外,還應按臨時用電規范規定做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10ω。
4.塔吊的重復接地應在軌道的兩端各設一組,對較長的軌道,每隔30m再加一組接地裝置。兩條軌道之間應用鋼筋或扁鐵等作環形電氣連接,軌與軌的接頭處應用導線跨接形成電氣連接。
5.塔吊的保護接零和接地線必須分開。可將電源線送至塔吊道軌端部分配電箱,由該箱引出pe線與道軌的重復接地線相連接,即相當pe線通過軌輪與設備外殼連接。
汽車吊是裝在普通汽車底盤或特0制汽車底盤上的一種起重機,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室分開設置。主要用于工程建設。如:公路、橋梁、建筑、搶險等等。一般工程隊,建筑業,電力安裝部門,都需要汽車吊。
汽車吊在工作時吊臂會伸縮改變長度和改變工作角度影響額定工作負荷。同時因汽車底盤的結構會導致汽車吊的工作方位改變時其額定的工作負荷會改變,所有汽車起重機都不能工作在設計的工作力矩性能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