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標志輔助標志是在主標志無法完整表達或指示其內容時,安徽交通標識牌,為維護行車安全與交通暢通而設置的標志,為白底、黑字、黑邊框,形狀為長方形,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交通標志有多種類型,可用各種方式區分為:主要標志和輔助標志;可動式標志和固定式標志;照明標志、發光標志和反光標志;以及反映行車環境變化的可變信息標志。道路交通標志一般由標志底板、標志面、立柱、緊固件、基礎等幾部分組成。標志牌安裝在進出口以及車場內、道路的適當位置,引導車輛正確行駛,交通標志設禁標志、指示標志及其他標志。
指路標志的顏色除-、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交通標志牌正面應平整光滑,交通標識牌定制,邊框線應勻稱、平直,不應彎曲或斷缺。交通標志牌的四周應平直,不應有明顯的毛刺和齒形及波形。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超車、解除-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道路交通標識牌制作,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交通標志顏色的基本含義:黃色或熒光黃色:表示-,用于-標志的底色。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標志的底色。道路交通標志牌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在選擇路網中指路標志標示的目的地信息時,應根據路網密度、公路等級、公路功能、目的地知1名度等進行統一考慮。不同種類的交通標志信息應互相呼應,不得出現信息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