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份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針對一標多類商標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可以在一份異議申請中列明多個類別,也可以按照被異議商標的類別分別提交申請。
2.異議材料應提交一式兩份并標明正、副本,編排證據目錄及頁碼。異議證據材料應完整、精煉,紙質證據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證據材料較多的,建議以光盤等電子載體形式提交。
3.辦理異議申請及相關事宜應當使用中文,紙質異議申請書件應當打字或印刷。相關證據材料內容為外文的,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4.應正確、規范、逐項填寫異議申請書,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加蓋與申請人名義相同的或簽名。
5.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勾選,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商標評審答辯注意事項
1、駁回復審---申請人須是經商標局駁回的原商標注冊申請人;
2、異議復審---申請人須是原商標異議裁定案的異議人或被異議人;
3、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提出無效宣告申請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
4、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提出無效宣告復審申請的主體須為當事人;
5、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提出無效宣告申請的主體應為在先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
6、撤銷復審---申請人須是被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或者要求撤銷注冊商標的申請人。
商標駁回復審費用
申請復審的應---商標駁回復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如果你委托代理公司來做的話,一般會收2000-3000的代理費不等。
商標評審自收到《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認為符---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商標評審認為申請基本符---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