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從哪-開始計算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出讓該地塊的時間。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住宅用地出讓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批而未供”土地成因主要可分為四類。一是用地批準后,因-工作長期未落實,無法達到供地條件。二是招商項目未能按計劃落地。因地區發展方向、城市規劃等調整,導致暫無法履行原招商承諾規劃等條件,或因市場環境影響,城鎮住宅用地出讓,企業投資意向變化,導致項目未能落地。三是實際已供地項目暫未履行手續。主要是城市基礎設施與公共用地,以及其他應辦理劃撥或出讓手續的項目用地,已實施建設但暫未辦理供地手續的,仍按未供地塊認定。四是受客觀條件所限無法實施供地。前兩類為主要成因,比重較大且消除較難;第三類屬于管理規范類問題,可通過優化供地程序消除;第四類比重較小,住宅用地出讓,可通過優化用地布局等予以-或消除。
根據土地的性狀、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按照一定的規律,將土地歸并成若干個不同的類別。中國的土地大致有三種分類:
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土地污染
2.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
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
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三類住宅用地出讓,在上述三種分類的基礎上,化管理2007年發布《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根據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蓋特征等因素,將中國土地分為了12個一級類、57個二級類。